释义 |
常住人口登记卡不是户口本。 常住人口登记卡不是户口本。户口本是由公安部制作,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具体职称、职业等内容的簿册。而常住人口登记卡只是公安机关管理户口的一个卡片,用于表示户口的自然状况,两者在定义上不同,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尽相同。 两者区别: 1、常住人口登记表由户口登记机关保存(永久).居民户口簿由公民个人保存(可注销); 2、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是常住户口登记管理的基础.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的登记管理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面作任何记载或更改; 3、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的作用常住人口登记表是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进行户籍登记管理的基础性资料.常住人口登记表中登记的事项,由申报人如实申报,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核登记,承办人签章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后,具有证明公民身份和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 4、居民户口簿是公民依法履行常住户口登记义务的凭证,也是户口登记机关以户为单位管理常住人口和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其登记内容与常住人口登记表的主要登记内容一致,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个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