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政局办离婚证的流程如下: 1、双方当事人向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 2、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3、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4、审查通过,予以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