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变更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
释义 | 起诉变更抚养权应到被告住所地的民事法院。起诉流程包括起诉、答辩、开庭审理、调查阶段、法庭辩论、判决宣告。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患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且有抚养能力、其他正当理由。离婚后,若已确定抚养权归属,变更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对方未履行义务或有特殊情况。 法律分析 一、起诉变更抚养权到哪个部门? 起诉变更抚养权应该到被告人所在地的民事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当初离婚时,如果已经确定了抚养权归属,若没有正当理由,也不能随便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所以,正式结束之前应该收集有利于个人诉求的相关证据,比如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对方现在有特殊情况,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孩子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变更抚养权应该到被告人所在地的民事法院。起诉的流程包括原告起诉、法院受理、被告答辩、开庭审理、调查阶段、法庭辩论、判决宣告等步骤。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一方因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其他正当理由等。在离婚期间,如果已经确定了抚养权归属,变更抚养权需要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据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九十五条 民政部门进行收养评估后,可以依法将其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交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后,民政部门与未成年人的监护关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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