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婚内不给生活费能起诉,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一、婚后男方有义务给女方钱吗 婚后男方是否有义务给女方钱,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又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婚后女方需要男方扶养而男方又不尽扶养义务的,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扶养费。根据相关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二、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民法典》在财产继承中规定,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三、夫妻间扶养义务是否可以免除 夫妻间扶养义务不可以免除。夫妻互相扶养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必须自觉履行这一义务,尤其是当对方生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一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合法权益。法律除了夫妻之间的赡养外,还规定了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然而,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赡养关系和夫妻之间的相互抚养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子女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夫妻之间互相扶养是夫妻另一个义务,不能互相替代。赡养义务和赡养义务没有法律适用的先后性,不因实现某一义务而免除另一义务的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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