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注销印章所需资料: 1、《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2、刻章登记卡原件; 3、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 4、指定委托书; 5、经办人 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6、公章、财务章及其它有在公安局备案的章。注: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办理 营业执照注销 时需要同时将印章交予工商部门,而公司制企业注销印章是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可以自己保留或自行销毁。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其他专用印章(包括经济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刻制。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