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等。 (二)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2.出示证据和质证。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辩论原则最生动和最集中的体现。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宣告判决的内容包括: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判决的结果和理由、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