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种是房屋安置补偿。即国家统一修建移民安置房,分配安置房给贫困户,让困难户从农村搬迁到安置房居住。搬迁后原居住老房子按规定拆出,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这种情况只针对住房安置拆迁,村集体不会收回困难户的耕地,困难户搬迁后依然可以耕种自己的土地。2种是经济拆迁补偿。即国家按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支付困难户房屋拆迁补偿和土地安置补偿后,困难户将原有房屋拆除,宅基地和土地一并归还村集体,自己利用安置补偿款到其它地方购买土地和宅基地,也可以进城购买商品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家扶贫资金分配的基本依据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年度贫困人口数量和贫困程度、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比例。下一年度各项扶贫资金的安排,由财政部、国家计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提出初步意见,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平衡,提出统一的分配方案,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于年底一次通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扶贫资金管理部门根据统一的分配方案,分别按照程序及时下达具体计划,拨付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