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于民事纠纷,双方可以达成民事和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于刑事案件,如果属于法律允许范围,被告人也可以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将有利于被告人。不过,如果可以达成刑事和解,需要确定接下来的处理。 首先,以下刑事案件当事双方可以达成刑事和解: 1、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 2、除渎职犯罪以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 其次,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被告人会按以下进行处理: 1、公安机关可以撤案 不过,只对于自诉刑事案件可以撤案处理,并且是在自诉人宣告判决前撤回自诉。对于自诉案件以外的公诉案件,立案后是不允许撤诉的。 2、检察机关可以不起诉 对于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和侵占四种自诉案件,如果被害人及其他有告诉权的人不提出告诉,或者提出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即会作不起诉处理。 3、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注意,这里是法院“应当”从轻处罚,即判决时要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而不是“可以”。 最后,犯罪分子符合适用条件的,还将按以下处理: 1、适用非监禁刑,即缓刑; 2、可以减轻处罚; 3、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所以,根据以上,达成刑事和解后,对犯罪分子会被宽大处理,所以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尽量跟受害人和解,签订刑事和解协议。如果依靠自身难以跟对方和解的,比如双方难以开口的,建议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