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申请人是否能在协议离婚后撤回申请? |
释义 |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需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冷静期三十天内,主要一方若不想离婚,可向婚姻登记处申请撤回离婚申请。一旦离婚程序被撤销,离婚即告结束。但最新规定表明,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申请后的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申请。该期限为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分析 如果夫妻达成离婚协议,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需要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冷静期三十天内,如果主要一方不想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处申请撤回离婚申请。一旦离婚程序被撤销,离婚即告结束。 一、离婚证周六周日能办吗 不能办理。婚姻登记处不上班,应周一至周五办理。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法最新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2020年我国通过并颁布了民法典,其中婚姻家庭编对于离婚程序新增了一项规定: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申请后的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申请。该期限为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者视为撤回申请。 拓展延伸 离婚冷静期何时开始执行 离婚冷静期制度成文规定于《民法典》,《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离婚冷静期制度也于当时正式生效。 离婚冷静期,是指立法在坚持离婚自由原则下,为避免夫妻当事人轻率离婚,而在离婚程序中设置的夫妻任何一方都可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后一定时间内撤回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根据规定,在30日内的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申请离婚登记30日届满后30日内,如果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结语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需要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冷静期三十天内,如果主要一方不想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处申请撤回离婚申请。一旦离婚程序被撤销,离婚即告结束。同时,根据最新规定,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申请后的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申请。该期限为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者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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