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数额判断标准:如何认定严重程度? |
释义 | 行贿数额在一定范围内且具有特定情节,或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均属于行贿的严重性;行贿数额超过一定金额或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并具有特定情节,属于特别严重的行贿行为。 法律分析 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或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四种特定情节之一的,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百万元以上;或者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四种特定情节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 拓展延伸 行贿罪数额判断标准:量刑依据及应用实践 行贿罪数额判断标准是指在处理行贿罪案件时,根据行贿金额的大小来确定刑罚的程度。量刑依据主要包括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相关判例等,这些依据对于确定行贿罪数额的界定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在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综合考虑行贿数额的多少、行贿对象的身份、行贿行为的性质和影响等因素来判断行贿罪的严重程度,并据此进行量刑决定。在应用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司法公正原则,权衡各项因素,确保量刑的公平和合理。因此,行贿罪数额判断标准的准确应用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行贿罪的严重程度将根据行贿数额和特定情节来判断。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或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特定情节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的。若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一百万元以上,则应认定为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百万元以上,或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特定情节之一的,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行贿罪数额判断标准的准确应用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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