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器官捐献政策 |
释义 | 国家器官捐献政策: 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有以下三种途径: 1、通过国家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登记; 2、通过居住地的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书面登记; 3、通过各级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授权的其他单位和组织进行登记。授权的其他单位和组织应统一到国家管理中心备案。 志愿登记卡和证书可通过下列方式获得: 1、网上报名登记的自动生成电子登记卡,也可申请实体登记卡,电子登记卡与实体登记卡具有同等效力; 2、现场书面登记的可领取志愿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