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彩礼不予返还的条件主要包括:1. 双方已登记结婚,同居关系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产生;2. 未登记结婚但同居时间超过两年;3. 未登记结婚但同居期间生育子女;4. 未登记结婚但接受的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5. 其他情况可以不予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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