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能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释义
    非法同居关系是不用解除的,不归法律管辖,由当事人自己解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解除同居关系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但是已经受理的,需要裁定驳回起诉,但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我国是不受理只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同居关系是不用人民法院来解除的,直接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解决的,但因财产或者子女问题有争议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没有拿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
    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不能存在婚姻关系,所以不需要离婚,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同居期间财产怎样处理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第11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9: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