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了解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 |
释义 | 案件受理费根据案件性质和金额不同而有所不同,财产案件按金额比例交纳,非财产案件按固定标准交纳。起诉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或共同诉讼情况下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费用分担。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可视为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可被缺席判决。 法律分析 一、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案件性质不同,收费不同,具体如下所示: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本院根据皖价费函[2011]217号,收取2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本院根据皖价费函[2011]217号,收取3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本院根据皖价费函[2011]217号,收取80元)。 二、起诉的费用一般是多少由谁出应该? 多少要看具体情况,一般败诉方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起诉费一般都是败诉方来出,如果原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场,视为撤诉的。被告如果两次无故不到场,可以拘传,如果是民事案件,不会采用这种方法。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不到场的,可以视为撤诉处理,当然,有正当理由除外。 结语 案件受理费根据案件性质和诉讼请求金额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财产案件按照不同金额段分段累计交纳,非财产案件则按照具体标准交纳。起诉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各方负担的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时,法院会考虑其对案件利害关系,决定各自负担的费用。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视为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请注意,以上所述仅为一般情况,具体费用和责任分担还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四十一条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三十五条 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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