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告知3天后不是必须下决定书的。对于下决定书的期限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实际执行中这个期限一般为七天。告知书一般只是具有预告和事先说明的目的和效用,而决定书才标志着正式下达处罚指令的效力。告知书下达后,当事人有就告知书进行申诉的权利,这个期限是3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