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区别 |
释义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区别: 1、在成立主体上。一人有限公司可以由自然人或法人成立,但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成立; 2、在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上。一人有限公司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没有; 3、在责任承担方式上。一人有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在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独立的情况下承担无限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4、一人有限公司需要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并由会计事务所审计,个人独资企业则没有这方面的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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