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从营业执照中获取税务资质? |
释义 | 营业执照办理后,应在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时需提交工商执照、合同、章程、协议、银行账户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税收征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纳税人应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工商机关需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注册登记情况。其他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登记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分析 拿到营业执照后应当在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税务登记证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比如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包括原件以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各类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的简称。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结语 办理税务登记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拿到营业执照后的必要步骤。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准备相关证件和资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合同、章程、协议书、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还可能要求补充其他证件和资料。办理登记后,税务机关将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情况。具体办理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七十五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应当在交易发生时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者损失,相关资产应当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七章 征 收 管 理 第五十二条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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