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屋需签订哪些协议? |
释义 | 拆迁房屋需签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5条规定,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就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期限、产权调换、搬迁费等事项达成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另一方可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拆迁房屋需要签拆迁补偿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拆迁房屋协议范围及注意事项 拆迁房屋涉及的协议范围广泛,主要包括拆迁补偿协议、安置协议、租赁协议等。拆迁补偿协议是指拆迁方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的协议,其中包括补偿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安置协议则是指被拆迁人与拆迁方就安置安居事宜达成的协议,包括安置方式、住房面积等条款。此外,如果被拆迁人选择租赁新房居住,还需要签订租赁协议。 在签订拆迁房屋协议时,注意事项也需谨慎。首先,要仔细阅读协议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其次,要注意协议中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确保合理合法。此外,还要留意协议中的附加条款,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总之,拆迁房屋协议涉及多个方面,签订前应详细了解协议范围及注意事项,以保障自身权益。 结语 拆迁房屋需要签拆迁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双方应就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期限等事项达成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可依法提起诉讼。拆迁房屋协议范围广泛,包括补偿、安置、租赁等协议。签订时需仔细阅读,保障自身权益,特别关注补偿标准、支付方式及附加条款。了解协议范围及注意事项,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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