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婚后全款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如果只写一位名字,都会注明《单独所有》。意思是防止房主私自加上其他人名字在房产证,不是注明《单独所有》这几个字,住房产权就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一人所有。 一、婚后离婚房子按揭分配怎么处理 1、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2、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3、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4、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5、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6、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二、公证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怎么分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的,则认定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男女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有约定赠与给谁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种情况下,若一方父母出资全款买房,只写一方一人名字,可以认定为约定赠与给一方,是该方的个人财产。若一方父母出资支付部分房款,如首付款,后续按揭贷款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无论产证上是几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因此,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若非全款购房,只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情况,还是拟一份赠与合同,约定只赠与给一方为好,对该份赠与合同,可以进行公证,但不是必须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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