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抽头达五千构成赌博罪。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赌博的犯罪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客体要件 赌博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找法网提醒您,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