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金额。犯罪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的治疗和康复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受害者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等费用;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和金额不受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