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原告可以撤销案子吗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原告是可以撤诉的。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新的事实,在6个月内是不可以重新起诉的,否则构成重复起诉。 二、什么是撤诉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撤诉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行使处分权的表现。在民事诉讼法上,撤诉是指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作出判决之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在刑事诉讼法上,撤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或自诉人撤回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在行政诉讼法上,撤诉是指原告撤回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什么是民事诉讼重复起诉 重复起诉是指基于同一个事实和理由而提起的诉讼,或者就同一案件向两个法院提起的诉讼。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四)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