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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捕最短时间是几天?
释义
    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捕的人的拘捕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捕期限是37天。安机关对被拘捕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捕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所以只有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才可能拘捕到37天,你说的情况又不是大案,关到14天还不批准逮捕就得放人,不放的话就是违法超期羁押,可以要求公安局立刻放人,或者要求取保候审.不行的话就去检察院申诉.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对次有明确规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举措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举措。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举措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举措。
    如果是已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般最多能关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这是很容易被批准的)。所以本案是有可能延长关押到3个月.而刑事诉讼法还规章了其他延长关押期限的条件,总共加起来能关7个月.
    一、拘捕的期限如何算
    执行拘捕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捕的人入拘捕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捕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124条规章: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缉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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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2:3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