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窝藏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 1、窝藏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犯罪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4、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一、包庇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向组织强迫卖淫犯罪集团通风报信; 2、二年内通风报信三次以上; 3、一年内因通风报信受到行政处罚,并实施通风报信; 4、犯罪集团主要分子或者其他共同犯罪主犯未能及时归案的; 5、卖淫嫖娼人员逃跑,公安机关因取证困难,查处刑事案件的; 6、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二、包庇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