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鉴定流程规定 |
释义 |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预交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鉴定机构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指定。对法院委托的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可申请重新鉴定,需证明鉴定机构资格不合、程序违法、结论不足或不能作为证据等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等方式解决,不予重新鉴定。 法律分析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5、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中的专家鉴定程序及相关要求 民事诉讼中的专家鉴定程序及相关要求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解决争议或确定事实真相,法院可以依法委托专家进行鉴定。专家鉴定程序包括申请、委托、鉴定、鉴定报告等环节。申请方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支付鉴定费用。法院会根据案件性质和需要,选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进行鉴定。专家鉴定结果对案件的判决具有重要意义。相关要求包括专家鉴定的独立性、公正性、准确性等。法院会对专家鉴定报告进行审查,并将其作为证据之一进行认定。通过专家鉴定,可以提高案件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为当事人提供更为客观的证据支持,维护司法公正。 结语 专家鉴定程序及相关要求是为解决民事争议或确定事实真相而进行的重要环节。申请方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并预交鉴定费用和相关材料。法院会选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鉴定机构和人员,若协商不成,由法院指定。对于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当事人,可申请重新鉴定,但需提供相关证据。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等方式解决。专家鉴定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其结果对案件判决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专家鉴定,可以提高案件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为当事人提供客观的证据支持,维护司法公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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