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商品房预售中的“五证”一般是指下列五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需要注意的是,预售许可证过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卖方只有持有有效的预售许可证才能进行商品房买卖交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