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车祸对方人员受伤处理如下: 1、报案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 2、现场处理。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3、责任认定。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向当事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 出车祸对方全责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1、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 2、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然后找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记住带好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 3、定损中心一般都和修车厂挂钩的,如果定损以后就在那里修,无责方修好车可任意离开,把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给对方; 4、修好车后,去提车的时候需要先把修车费用交给修理厂。修理厂会给打印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和发票。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