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准逮捕通知书给家属吗 |
释义 | 逮捕通知书是批准逮捕决定的一部分,可以由公安局或检察院发出给犯罪嫌疑人家属。根据相关规定,除无法通知的情况外,逮捕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并写明逮捕原因和羁押处所。 法律分析 一、批准逮捕通知书给家属吗 批准逮捕通知书给家属。检察院批捕会通知家属。依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因此,检察院在批捕通知公安机关逮捕人后,应当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二、批准逮捕决定书的内容是怎样的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一种书面文件,分为三份。第一联是存根;第二联为副本(入检方档案);第三联为原件,送交公安机关。每副对联的内容分为上联、正文和尾联: 1.标题在文件顶部分为两行,标明检察机关名称和文件类型; 2.编号,表示标题右下角的文件编号; 3.服务机构的名称。文本这部分是文件的中心,主要说明案由、审查意见、法律依据和决定内容。在文件末尾的右下角,注明文件制作的日期和年份,并加盖印章。在左下角,写下附件,包括文件的卷。 三、批准逮捕通知书由谁发出? 逮捕通知书公安局或者检察院都可以发出。公安局或者检察院逮捕通知书发出去后,由公安局执行逮捕。发逮捕通知书是办案的一种程序。 逮捕通知书通常是给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并且还需要家属签字,逮捕通知书通常是公安机关进行申请由检察机关进行批准,需要由公安机关下达逮捕通知书给家属签字。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逮捕通知书应当写明逮捕原因和羁押处所。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时必须出示逮捕证,并在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一种书面文件,包括标题、编号、正文和尾联等内容。逮捕通知书可以由公安局或检察院发出,并需要被逮捕人的家属签字。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逮捕通知书应明确逮捕原因和羁押处所。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三节 撤 案 第一百九十条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 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侦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百二十五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对笔录内容有异议的,应当核实清楚,准予更正或者补充。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百二十三条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或者办案单位所在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提出侦查人员在讯问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核查,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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