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凭证一般适用的规则有: 1、当事人自愿申领原则,强制执行以当事人申请执行为启动执行程序的必要条件; 2、执行适格准入原则,不得是第三人; 3、执行内容限制原则,执行标的是金钱给付的; 4、禁止债权凭证滥用原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