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人员死亡殡葬手续的相关指南 |
释义 |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和人员死亡殡葬办理手续的主旨是介绍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的定义和使用,以及人员死亡后需要进行的一系列手续,包括开具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联系殡仪馆、预约接运遗体、遗体火化和骨灰安放等步骤。 法律分析 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简称《死亡证》)指是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说明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医学证明。自2014年1月1日起,各地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全国统一制定的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人员死亡殡葬办理手续 1.到医院开死亡证明: 当亲人去世后,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如果在家里死亡的请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证明然后到户籍地的地段医院开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区、县以上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2.到派出所注销户口: 死者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户口注销后派出所后收掉身份证或者剪掉一角,家属提供火化殡仪馆名称,发给家属殡葬证明(火化证明),家属凭火化证明到指定殡仪馆火化遗体。 3.联系殡仪馆火化: (1)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联系火化,登记死者姓名、住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遗体所在地、死者户口所在地; (2)登记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死者关系等; (3)预定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4.预约殡仪馆接运遗体: 按预定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 5.殡仪馆遗体火化: (1)遗体运送到殡仪馆; (2)遗体整容; (3)遗体告别; (4)遗体火化,选购骨灰盒、领取火化证明; (5)领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并领取骨灰存放证。此后,家属持此证明来公墓祭扫。 结语 合理、便捷的人员死亡殡葬办理手续对于家属来说至关重要。首先,取得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是关键,可以到医院或居委会开具。其次,家属需到派出所注销户口,同时提供火化殡仪馆名称以获取火化证明。然后,联系殡仪馆进行火化手续,包括预约接运遗体及安排遗体整容、告别等环节。最后,骨灰安放,并领取骨灰存放证,以便日后祭扫。以上步骤顺利完成将为家属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残疾人教育条例(2017修订):第二章 义务教育 第二十一条 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与学校就入学、转学安排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接到申请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并提出入学、转学建议,并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结果和提出的入学、转学建议,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残疾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意愿,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转学安排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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