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营养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和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为每日20-50元,具体金额根据受害人残疾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如果伤情较轻,一般不补偿营养费。而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包括固定收入、劳动收入和生活来源困难的赔偿标准。需要单位开具误工证明,且不得有虚假情况。 法律分析 一、关于车祸赔偿营养费的计算标准,每日的金额在20元至50元之间。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为每天20-50元,具体营养费根据受害人残疾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如果伤情明显较轻,不需要住院治疗,一般不补偿营养费。受害人受轻伤以上的,应当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自受害人受伤之日起至伤情基本恢复之日止。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 2、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3、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对无收入但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其计算依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车祸事件在发生之后鲜有不受伤的情形,若是受伤需要住院,无疑会导致职员并不能到单位就职,此时就会产生误工费的赔偿,需要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公民,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要求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具误工证明,不得为了获得更高的赔偿而有虚假的情况。 结语 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和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明确的,每日的金额在20元至50元之间。有固定收入的公民包括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且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人员,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全部依靠他人供给且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人员,以及车祸事件发生后受伤需要住院导致不能到单位就职的人员。若单位需要开具误工证明,则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有虚假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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