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出院后如果是医生在遗医嘱里面注明了需要护理一月或者三月的,出院后的护理费是可以得到支持的,也就是说,出院后可以由车方出钱请护理人员,也可以由伤者一方请护理,到时解决问题的时候由车方和保险公司进行支付,如果有骨折的,需要出院后三个月后做伤残等级鉴定,再根据伤者的年龄、事故认定书、子女和父母的年龄、是农村还是城镇标准来进行维权。如果对程序和标准不是很清楚的,建议委托律师为你办理。 法律客观: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