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驶证怎么补办? |
释义 | 补办行驶证的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1、申请人到当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 2、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符合要求者业务受理; 4、申请人缴纳相应费用; 5、领取行驶证。 行驶证补办需要的材料有: 1、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背面粘贴发动机、车架拓印和照片); 2、机动车注册/转人登记表(已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不用填); 3、机动车补、换发牌证申请表; 4、机动车登记证书(未办的可不交); 5、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车辆照片3张; 7、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如需代办); 8、外地户口需带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驾驶证换证流程: 1、在驾驶证有效期限到期前3个月,携带本人的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的交通部门申请办理换证手续; 2、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出示证件和相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受理,现场拍照后,必要时进行体检,包括测视力、看色图、听力检查等相关事项,完成体检后,领取一张机动车驾驶员身体条件证明; 3、完成以上项目后,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进行签字确认,并缴纳相应的工本费有,待工作人员通知,即可领取新的驾驶证。 换证的条件有:一般新驾驶证期限为6年,第一个有效期满6年内无满分记录,再次换证期限为10年等。。 补办驾驶证需要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可以在当地区或县交警支(大)队驾驶人管理窗口,驾校,驾驶证专用数码照片拍摄点领取); 2、补办驾驶证当事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员本人数码照片; 4、在委托代理的情况下,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要写一份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证明。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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