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发票开错怎么办? |
释义 | 可以登录开票系统,输入填错的发票好,然后再重新填写信息,把原来的错误发票冲红,重新开具一张正确的电子普通发票。 一、税点开错,对方不给退回怎么办 错开的增值税发票应该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如果对方拒不退回,可以向对方主管税局举报,或按发票丢失操作,自行冲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经常存在开票有误、发生销货退回以及开具发票退回等情况,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就针对几种情况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的政策问题进行整理归纳。一、收回原发票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二、凭购买方出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发票。由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相对严格,一些纳税人发现开具发票错误后,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经抄税等,对于这种不能作废的发票而又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销货方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条件是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或为'认证相符',或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有些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虽然未经购买方认证,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通知单,销售方凭据此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三、销售方凭自己申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再重新开具发票。 二、负数发票可以作废吗 负数发票可以作废重打。信息表开具错误,负数发票开具正确,导致负数发票开具与信息表不对应。若负数发票与信息表不对应,税务端系统会提示核销不通过,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申报。这种情况下需要提请税务机关进行信息表修正,将错误的信息表编号修正为正确的编号,使得企业可以正常申报。 三、请问开错发票怎么办 可以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的发票,双击,然后单击作废,可以根据需要重新开具发票。无效发票应填写完整,然后加盖公司统一发票注销章。如果需要跨月作废发票,普通发票只需在税控系统输入发票编码,然后开具红字发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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