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提前几天提交正式离职申请 |
释义 | 劳动者离职需提前30日书面申请,试用期内只需提前3日。若用人单位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立即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雇劳动者需说明理由,除非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离职一般要提前三十日提出申请,而且需要是书面的申请;但是劳动者如果在试用期的,只要提前三日提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具有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情形的,则劳动者可以立即辞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拓展延伸 员工如何合理安排离职时间? 员工在离职时,合理安排离职时间非常重要。首先,员工应提前与雇主沟通,尽量遵守公司规定的离职通知期限。这样可以给公司足够的时间安排替代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过渡。其次,员工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负责度,合理安排离职时间的长短。如果有未完成的重要项目,应尽量完成或协助其他同事接手。同时,员工还应留出时间进行交接,将工作资料整理清楚并向接任者进行详细说明。最后,员工离职前应与同事、上级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做好离职手续,如交还公司财物、办理离职手续等。这样可以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留下积极的离职印象。 结语 合理安排离职时间对于员工和公司都至关重要。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的离职通知期限,提前与雇主沟通。同时,根据个人情况和工作负责度,合理决定离职时间的长短。未完成的项目应尽量完成或协助他人接手,并做好工作交接。离职前与同事、上级保持良好沟通,并完成离职手续。这样能够维护职业形象,留下积极的离职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离职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确保法律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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