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立遗嘱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要有清醒的头脑,正确表达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视为遗嘱无效; 3、遗嘱应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求; 5、遗嘱人可以撤销或者变更遗嘱,有几份遗嘱的,以最终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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