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欠债婚后妻子不一定要还债。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根据债权相对性原则,债权人只能向特定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配偶主张权利; 2、一方婚前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存在不可避免的因果关系,且婚前债务中的资金和财产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物质生活条件,则一方婚前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