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嘱是遗嘱人在生前对遗产处置或身后事务的安排,死亡时产生单方民事法律效力。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死亡时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写给非法定继承人的遗嘱属于遗赠。遗嘱写给非法定继承人属于遗赠。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死亡时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遗嘱是指遗嘱人在生前对其遗产的处分或其他身后事务的安排,是在死亡时产生单方民事法律效力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