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们国家的案子一般是公开审理的,就是说群众可以旁听,但是涉及到未成年人,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无关人员不能旁听; 离婚和商业秘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要求不公开,那无关人员也不能旁听,即不能公开审理。 仅有几类案件是不公开审理的,具体如下: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4)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5)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6)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 (7)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