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将房产赠予他人并进行过户手续 |
释义 | 房屋赠与他人需签订赠与合同,双方申请过户登记。赠与人可在产权登记前撤销赠与合同,过户登记对受赠人重要。民法典规定,签订赠与合同后,双方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提交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依据《民法典》第209条,未登记不动产物权不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赠与人可在财产转移前撤销赠与,但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8条,过户登记需提交相关材料。 法律分析 一、房子赠送给别人怎么过户 房屋赠与他人的,要签订赠与合同,签订赠与合同后,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共同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房屋所有人可以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赠与房屋时,在房屋办理产权登记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所以办理过户登记对受赠人非常重要。民法典规定,房屋赠送给别人时,要签订赠与合同,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申请时要提交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结语 赠与房屋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并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共同申请过户登记。办理过户登记对受赠人非常重要,因为赠与人在产权登记前有权撤销赠与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申请过户登记需要提交房产证、赠与合同等相关材料。未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赠与人在财产权转移前有权撤销赠与,但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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