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需办理登记备案,经营性用房必须备案,住宅用房最好备案以保护权益。登记备案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北京需到相关部门备案。未备案合同仍有效,双方需按合同履行。登记备案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相关材料,包括房产证、身份证明等。符合规定的材料可获得备案证明,不符合的不予备案。如一方要求备案而另一方不配合,可由要求备案方单方面办理备案手续。 法律分析 1、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2、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去哪些部门登记备案?没有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便于管理,同时让大家知道该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虽然没有登记备案,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 3、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1)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①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②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 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结语 经营性用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在30日内备案登记,住宅用房尽管暂可不备案,但为保护承租人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在北京,出租人需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对于涉及港、澳、台地区的人或外国人的出租,出租人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没有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双方必须按照合同履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出租人需提交房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注册证明等材料;承租人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注册证明等材料。符合规定的材料将获得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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