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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子公司成立是否需要股东会批准?
释义
    公司出资成立子公司是公司的投资计划之一,需要经过股东会议决定通过后才能执行。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出资成立子公司的,是属于公司的投资计划之一,是需要经过股东会议决定通过后才能执行的。.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拓展延伸
    子公司设立程序及相关要求
    子公司设立程序及相关要求通常需要遵循一系列步骤。首先,股东会应召开会议,讨论并决定是否同意设立子公司。如果股东会批准,接下来需要准备设立文件,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然后,向相关政府机构递交申请,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如注册申请表、股东身份证明等。政府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满足法定要求后颁发设立证书。此外,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在整个过程中,应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律师或顾问的意见,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结语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子公司属于投资计划之一,需经股东会议决定通过后执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不承担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连带责任。设立子公司需要遵循一系列步骤,包括股东会议决议、准备设立文件、递交申请、审核、颁发证书等。在整个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律师或顾问的意见,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九条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第九十条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二)通过公司章程;
    (三)选举董事会成员;
    (四)选举监事会成员;
    (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七)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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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