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协议与房屋登记信息不相符,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协议签订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拆迁安置协议与房屋登记信息不相符,那么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房屋所有权自登记时起设立。因此,房屋登记信息可以作为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如果拆迁安置协议与房屋登记信息不相符,可以参考《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请求更正登记簿。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屋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办理登记。如果房屋登记机关错误登记,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更正。 如果无法通过更正登记簿或者申请更正来解决问题,当事人可以依据拆迁安置协议进行维权。根据《物权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物权人有权要求尊重其物权,不得侵害其物权。如果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房屋登记信息,当事人可以依据协议要求处理。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一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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