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租房可以提取多少钱 |
释义 | 根据公积金执行的租房提取新政策分为两种情况: 1、只提供身份证、租房承诺申请书(北京公积金网上有可以打印)、公积金联名卡,都是原件复印件,如果公积金柜台人员在核实的确没有房子之后可以进行如下标准提取,一个月1500,一次取三个月4500。 由于公积金系统还没有进行更换,所以三个月以后需要提取人重新提供以上资料进行二次提取。 2、如果你的月租金和你单位给你缴存的公积金(个人部分+单位部分)较低的那一个金额也比1500高的话,可以按照较高的金额进行提取,需要提供身份证、租房承诺申请、公积金联名卡以及租房合同、租房发票(都是原件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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