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
释义 |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由于放火罪社会危害性很大,所以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放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但与上述危险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 (三)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二、决水罪犯罪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安全。同放火一样,决水也是一种危险性很大的犯罪方法。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这是决水罪区别于放火、爆炸、投毒等犯罪的主要标志。 所谓决水是指足以便水流横溢、泛滥成灾的行为。决水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以不作为方式构成决水犯罪的,行为人必须负有特定的作为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作为义务而不履行。行为人实施的决水行为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应以决水罪论处;如果仅是为个人利益或局部利益,擅自开闸放水、挖渠引水,尚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以决水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决水罪不负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决水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实施决水罪的动机可能有多种,如泄愤报复、嫁娲于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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