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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二条规定
释义
    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
    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
    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该内容由 陈冲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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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8: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