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官司如何定管辖地 |
释义 | 法律之所以规定房地产案件要由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主要是因为: (1)房地产是不动产,无法移动,这类诉讼既不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不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只能由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房地产案件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这样既便于原告起诉和举证,也方便了被告答辩和反诉。 (3)房地产案件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方便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这样既便于人民法院及时收集、核实各种证据和查明案件事实,同时也便于人民法院对生效裁判的执行。 此外,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房地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在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关于房地产处理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因房地产权益提起的行政诉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同样由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如何规定 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只有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能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中常用的证明规则是原告应当证明。在特殊情况下,主要原因是在某些情况下,只有举证责任倒置,才能体现公平的要求。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依据或者丧失法律依据后,因他人的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二、房产纠纷家庭怎么解决 家庭房产纠纷一般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家庭不动产纠纷起诉,必须先准备起诉书和房屋买卖合同等不动产纠纷证据,然后将起诉书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房地产纠纷标的物较大,建议房地产纠纷当事人委托专业律师来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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