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户籍性质发生变化,住房公积金不需要重新变更。 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只采集了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没有采集职工的户籍性质方面的信息,因此,但户籍性质发生变化后,并不会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以及使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