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
释义 | 首先,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 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其次,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行起诉,但是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 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 最后,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原告不同意执行和解的后果是什么 原告不同意执行和解的后果是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及时判决,对于双方争议的法律事实应当依据判决进行执行,错误强制执行的损失可以请求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自行和解是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对双方争议的事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自行和解分为庭上和解和庭外和解。庭上和解是指在诉讼进行中,双方当事人在审判人员在场参与下达成的和解。庭外和解是指在法庭以外,在没有审判人员参与下,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虽在一定程度上对当事人有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只能向人民法院重新起诉。而通过法院确认的和解协议或以和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则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发生错判并已执行,依法应当执行回转的,或者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申请有错误造成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申请人赔偿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依照赔偿法规定予以赔偿的案件,应当经过依法确认。未经依法确认的,赔偿请求人应当要求有关人民法院予以确认。被要求的人民法院由有关审判庭负责办理依法确认事宜,并应以人民法院的名义答复赔偿请求人。被要求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二、法院调解书需要开生效证明吗 法院调解书不需要生效证明,只要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就生效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而言,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调解即具有法律效力。在调解书送达之前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反悔的或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调解不成立,法院应对案件继续进行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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