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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权确认办法有哪些
释义
    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二是对土地使用权内容的确认。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就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
    一、农村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
    农村房屋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认。土地主管部门是依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行政机关。权利确认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即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主管部门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担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确权工作。确认权利的意见和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二、有争议的宅基地可以确权吗
    如果宅基地或者房屋有争议是不能进行确权的,要先解决处理好争议纠纷,才能进行确权。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三、政府卖地流程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简称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程序与规则如下:(一)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至少应当在拍卖日前20日发布。(二)竞买人报名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格身份证明文件,交付履约保证金;(三)拍卖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人资格和资信进行审查、核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证书;(四)公开拍卖。(五)拍卖成交后,出让人、拍卖人、竞得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六)竞得人应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拍卖人、竞得人具有合同效力。(七)竞得人支付的保证金可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所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竞得人反悔,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土地使用权出(转)让合同的;2、竞买人、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3、竞买人、竞得人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约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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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9:37:22